南山2022秋季申請小一初一公辦學位提醒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發[2021]30號)關于“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等要求,從2022年秋季起,南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不再驗核計劃生育信息,取消獨生子女加分。
持有《購房合同》且入伙日期為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請該房產所在學區的學位,此日期后入伙的房產,不具備在房屋所處學區的學位申請資格。
非深圳戶籍學位申請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必須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簽訂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續至2022年12月31日后。租賃憑證簽訂日期(簽發日期)與起租日期不相符時,以簽訂日期(簽發日期)為準。
?。ㄒ唬Φ怯洉r長要求:截至2022年4月30日,須在其所申請學校學區內連續登記滿12個月以上,即須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進行登記。
?。ǘψ夥亢贤囊螅耗軌蛱峁W位申請家庭與學區內房屋業主簽訂的與居住信息登記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ㄈΨ孔庵Ц稇{證的要求:截至2022年4月30日,能夠提供連續12個月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憑證,包括始于2021年4月30日(含)之前的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支付寶支付記錄截圖等。
?。ㄋ模Ψ课輼I主、承租方的要求:房屋業主務必在2021年4月30日前對房屋承租家庭的學位需求進行了解核實,確認學位使用情況;承租方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及時查詢自身居住信息是否正確,如與實際情況不符,應立即進行更正,確保實際居住地址與申請學位住房材料一致。
?。ㄒ唬┦褂谩渡钲谑蟹课葑赓U憑證(住宅)》(紅本)申請公辦學位的辦證要求
租賃有合法產權證明住房的租戶,須在2022年4月30日(含)前辦理《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以初始發證日期為準),且租賃有效期延續至2023年12月31日(含)后,方可申請南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ǘ┦褂镁幼⌒畔⒌怯涀C明申請公辦學位的相關要求
1、租戶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入學,其租住房屋只適用于已經停止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的特殊住宅類房屋,且用于申請學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鎖定。租戶須在2022年4月30日(含)前到社區網格中心辦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記(《內地居民采集表》,含監護人及學位申請人);須能夠提供學位申請家庭與學區內房屋業主簽訂的與居住信息登記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2、出租、承租雙方信息發生變化時,應主動如實向有關部門進行居住信息登記更新,保證其所申報的信息真實準確。
3、學位申請人父母須對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負法律責任。教育部門將聯合相關部門上門進行實際居住情況核查,如發現學位申請家庭沒有實際居住或提供虛假居住材料申請學位,將取消該學位申請人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資格并將相關線索報告公安機關做進一步處理;如已入讀公辦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將對涉事學生學籍在全區范圍內統籌處理。
?。ㄈ┤鐚W位申請人成功入讀申請的公辦學校,將對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關規定進行學位鎖定。
轉自:深圳小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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